集团公司定位不清,未能发挥统筹规划各分子公司发展战略的重任。
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缺乏有效的管控,导致总部职能虚化,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在战略上、运营上脱节。
股权结构复杂、治理层级较多,出现子公司管理母公司或兄弟公司的尴尬局面,经营管控与实际运作难推进。
分子公司业务运营体系各自独立、割据,甚至过度竞争,缺乏战略协同与一体化运作,存在失控风险。
管控体系不健全,组织结构不配套、管控流程不清晰,导致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缺乏实质有效的管控。
跨层次管理损耗大,决策时滞、工作冗余、管理成本增加。
以企业战略为先导,通过从集团总部的职能定位入手,明晰集团管控模式,系统性地建立集团组织结构、责权体系以及业绩管理体系,使企业价值创造能力最大化,帮助企业实现基业长青态。
明确集团治理结构,建立起有效的管控体系,掌握宏观决策权和重大管理事项,集团总部逐步发展为以战略决策、投资决策和财务目标监控为主的上层宏观调控中心。
完善各分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,赋予其一定的经营管理权和决策权,最大限度发挥子公司的自主性与积极性,后期逐步过渡为自主经营模式,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,以利润为导向,关注净资产收益率和公司长期发展。
股权结构复杂、治理层级较多,出现子公司管理母公司或兄弟公司的尴尬局面,经营管控与实际运作难推进。
通过分子公司业务协同、资源整合,实现集团一体化运作,最大化发挥集团优势,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,实现规结构效应、协同效应。
根据集团总部与各分子公司的功能定位、职能设置情况,明确集团总部对各分子公司的管控流程与管控重点,理清业务管理逻辑,实现集权有道、分权有序、授权有度。
企业治理无论采取哪种管控方式,都离不开业务经营权、资金使用权、人事决策权这三个核心要素。其中业务经营存在诸多变量因素最不容易掌控,因此管控措施重点围绕预算、运营、绩效三个维度展开设计。
集团总部这个“家长”在不同时期、不同阶段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方式有差异的,因此需要慎重选择管控模式。
博华建议逐步推进实施集团管控进程,通过组建过渡管理团队,设计循序渐进的阶段转型方案,实现平稳落地,不追求一蹴而就。
集团管控需要监控与激励并重,抓好分子公司一把手,从职责要求、竞聘、任免、考核实现端到端的管理。
提前做好人才培养与储备工作,避免出现无人可用或用人不当的局面。